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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6月齐齐哈尔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3-07-20

来源:市院案件管理部

编辑:刘新悦

审核:史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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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1.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全市检察机关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355人,同比减少2.62%;不批准逮捕和决定不捕429人,同比增加118.88%;不捕率为56.15%,同比上升19.85个百分点。决定起诉1215人,同比减少2.1%;决定不起诉544人,同比减少18.93%;不起诉率为30.93%,同比下降4.16个百分点。

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全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6.74%,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为100%。同期,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为99.64%。

3.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9件,同比增加51.28%,监督撤案160件,同比增加31.15%;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案件447件,纠正447件,采纳率为100%。提出抗诉6件,同比增加100%;法院同期改判和发回重审2件,占法院审结数的100%。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28件,纠正28件,法院采纳率为100%。

4.刑事执行检察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90件,对监管场所违法活动提出纠正63件,对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147件,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102件。

5.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立案办理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8件。

二、民事检察监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提出抗诉9件,抗诉改变率为10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法院采纳率为100%;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82件,同比增加113.79%,法院已采纳682件,占同期提出检察建议的100%,同比上升3.45个百分点;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64件,同比增加160.39%,法院已采纳663件,占同期提出检察建议的99.85%,同比上升2.6个百分点;受理支持起诉案件393件,同比增加31.88%,支持起诉199件。

三、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提出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9件,同比增加28.95%,法院已采纳47件,占同期提出检察建议的95.92%,同比上升6.45个百分点;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7件,法院已采纳45件,占同期提出检察建议的95.74%;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6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49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立案22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327件;诉前检察建议239件;提起公益诉讼10件,其中民事10件,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为100%。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3人,作出不批捕决定32人,不捕率为58.18%;决定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3人,不起诉31人,不起诉率为41.89%;附条件不起诉27人,附条件不起诉率为32.53%;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45人,起诉87人;开展法治巡讲13次。

六、控告申诉检察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接收群众信访154件;开展司法救助3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1.17万元。

七、其他工作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1582件,其中,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办理266件,占16.81%;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1316件,占83.19%。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70人次。其中,检察长列席63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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