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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去春耕“安全帽” 检察机关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

时间:2022-05-11

来源:碾子山区院、龙沙区院

作者:崔睿 王彦超

编辑:刘新悦

录入:刘新悦

审核:张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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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为进一步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助力农机安全生产,加强春耕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和使用规范,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碾子山区检察院、龙沙区检察院分别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碾子山区检察院
  眼下气温逐渐回暖,田间地头春耕生产陆续开始,5月10日,碾子山区检察院联合区农业农村局深入村民委员会、田间地头等农机作业生产第一线,对农机机具、农机库房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要求农机手切实做好农机具的安全生产检查,查漏补缺消除事故隐患;要求农机手规范农机操作,提高农机使用者的安全意识,确保农机安全作业,为春耕备耕农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下一步,碾子山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监督农机操作员做好农业机械的维修、调试,保证农机具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生产。积极推进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严厉排查“假牌假证、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并积极与农业行政部门、公安、交通部门联合行动,形成合力,采取集中检查与分散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深入乡村道路、农机相对集中作业场所和重点路段检查,从严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载人、人货混装、改型超载等违法行为,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龙沙区检察院
  龙沙区检察院联合农业农村局走访了部分农机户,检查指导农机户安全使用农业机械。检查中发现,部分农户存在拖拉机未粘贴反光标识、反光标破损严重,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问题,龙沙区农业农村局下达整改意见,并明确了整改时限。
 

 
  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警醒农机户、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切实履行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严肃查处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公益诉讼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对于发现的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线索或者刑事检察部门移交的相关线索,将认真审查,积极办好相关公益诉讼案件。
  齐齐哈尔市交通广播电视台记者在检查现场对龙沙区检察院、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进行了采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表示,要全面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助力农机安全生产,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查处农村地区用于农业生产、经营、运输以及各类施工的农业机械违法行为,推进农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
  该院副检察长程懿楠表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与农业农村局等行政部门、公安机关的协作,畅通信息、加强宣传、排除隐患,全力保障春耕生产安全,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致广大农民朋友
 
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一封公开信
 
  你们好!
 
  当前春耕农忙时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为进一步推进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助力农机安全生产,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在此,我们真诚地希望广大农机驾驶员:
 
1.请自觉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2.请不要无牌行驶及无证驾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出车时请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等出车必带证件。
 
3.请不要违法载人、超载、超速或客货混载。不要使用和乘坐拖拉机等农业机械从事走亲访友等交通活动。
 
4.严禁私自改(并)装机车,并确保您的机车处于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禁止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上道路行驶。
 
5.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上道路行驶,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一定要驾驶有灯光的拖拉机并按规定使用灯光,尾部要粘贴反光标识。主机及挂车灯光、制动等装置应符合国家标准。
 
6.驾驶操作人员应对辅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参与作业的辅助人员设置联系信号,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现场。
 
7.驾驶操作人员和辅助人员衣着应避免被缠挂,留长发的应盘绕发辫并戴工作帽。作业行进中,不得用手、脚清除农具上的泥土和杂草。
 
8.在坡耕地作业或耕地边有较深沟壑时,应在障碍、危险处设置明显标志。采用倒车方式跨越高埂或下陡坡时,应查明后方情况。
 
9.拖拉机配套机具或联合收割机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生工作装置缠草、堵塞等情况,应在停机熄火后清理。
 
10.从事田间收获、脱粒、运输易燃品等作业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应配备灭火器。
 
11.不要在高压线下装、卸车,不可触碰电杆和拉线。
 
12.请不要疲劳驾驶机车,严禁酒后及醉酒驾车。
 
13.农业机械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事故时,应及时将车辆移至路边,距离路边不能超过30公分,同时要在尾部100米处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14.在过马路时要先注意瞭望,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同行,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要教育好自己的子女不要在公路上逗留、玩耍。
 
15.要注意防范因雨雾天能见度下降,影响驾驶员视线,引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雨雾天气行车应及时打开各种灯光,不要使用远光灯,保持安全车距,不要超时。
 
  广大农民朋友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朋友们!“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请大家珍惜他人生命,守护自己的幸福,希望广大农民朋友一定要注意安全!让我们共同努力,自觉遵守维护道路交通及农机作业安全,共建农机安全生产和谐环境、共筑预防农机事故的坚固防线,为人民的幸福安康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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