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公告
时间:2023-06-19
来源:市院第四检察部
编辑:刘新悦
审核:史立兵
为深入贯彻《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认真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的有关要求,我院制定《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方案》并成立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组,拟于2023年5月8日-2023年9月30日对全市社区矫正机关开展巡回检察工作,现将我院巡回检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发现问题、纠正追责、督促规范”三个层面,深入实践“管理失范纠正、监管违法追责、犯罪行为打击”三位一体巡回检察模式,在社区矫正日常检察监督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社区矫正机构执法监管活动监督。
二、工作重点
此次巡回检察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对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检察。重点对社区矫正交付执行、监督管理、外出审批、变更执行、解除终止、奖惩以及帮扶等情况的进行检察,查看资料是否齐全,各项日常工作是否按要求开展。第二、对平安建设工作进行检察。充分利用智慧矫正平台,及时掌控矫正对象的思想、生活情况;采取走访、抽查等方式,检察有无脱漏管现象发生;第三、统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和为民办实事工作。
三、线索反馈路径
公告期间如有发现社区矫正机关监管不规范、侵犯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社区矫正机构监管人员违法犯罪问题和线索可通过举报信和电话举报的方式向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组反映。
举报电话:0452-2458063
通信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永安大街190号,收件人: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组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