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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检察
龙江:“小红花”温情帮教 护航花季人生
时间:2024-01-17  作者:龙江县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我第一次见这样的审判,我和孩子都没那么紧张了,特别是孩子更容易接受,你们考虑得太周到了。”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原则,1月12日,由龙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未成年小明(化名)故意伤害罪一案依法不公开审理。 

在审查起诉阶段,“小红花”未检工作室的检察官便对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考虑到未成年被告人从小生活在单亲家庭,父母管教方式简单,缺乏良好的成长环境,性格比较敏感,犯罪时主观恶性小,社会危险性不大。为了贯彻宽严相济的司法理念,充分保障犯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检察官建议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邀请县妇联工作人员和心理咨询师共同参与,让庭审在威严的同时,多了一丝温情。

法庭教育阶段,未检检察官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了训诫,教育其一定要吸取教训、认真悔改、谨慎交友,树立法治意识。要珍惜自己的青春,不辜负家长和社会的期望,长大后为国家多做贡献,靠自己的努力实现人生价值。

庭审结束后,心理咨询师从心理学的角度进行教育,与小明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轻柔的话语渐渐打开了小明紧锁的心扉。小明深深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给被害人带来伤害和影响,发自内心深深忏悔,并向审判长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后会吸取教训,听从父母的管教,多多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好公民。其法定代理人对过去简单粗暴的家庭教育方式表示非常后悔,以后一定改变教育方法,改善亲子关系,加强沟通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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