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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检察
“依法带娃”时代,操心的不只是鹤城家长
时间:2022-02-22  作者:齐齐哈尔日报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从2022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坊间不乏“中国父母进入依法带娃时代”的感叹。记者采访了解到,“依法带娃”在检察机关已经不算是新话题,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我市检察机关近年来一直探索和尝试引导家长们“依法带娃”。
   家庭教育影响未成年人成长
   2020年,即将高考的小雨(化名)因聚众斗殴被移送审查起诉。当看到这个腼腆的男孩时,龙江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胡晓伟很疑惑,为什么家长、老师口中的乖孩子会参与斗殴?通过胡晓伟多次耐心的沟通,小雨终于说出了心里话,父母离异后小雨便跟着父亲生活,父亲总是很忙,忙到没有时间在一起吃一顿团圆饭,小雨只能把这种孤独寄托在好朋友身上,参与打架就是因为这个好朋友。听着小雨的讲述,胡晓伟感到很心疼,如何让小雨感受父亲的不易、获得更多关爱成为了与办案同样重要的事。胡晓伟与小雨父亲多次沟通,并邀请专业家庭教育讲师对小雨父子进行亲子沟通指导,父子双方终于坐在了一起,最终小雨理解了父亲的不易,父亲也认识到自己错过了孩子成长中最重要的时光,想要好好弥补孩子。检察机关对小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小雨最终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
   小雨的案例并不是个例。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多发,性侵害、欺凌、虐待等成为社会痛点和治理难点。检察机关通过对大量个案的分析,发现不良家庭环境、不当监护方式是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或者受到不法侵害的深层次原因。2021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根据“两法”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自6月1日起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并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家庭教育指导强化家长责任
   “高质量的陪伴不等于陪着,如何改善我们的亲子关系,我们如何做才能真正的提升孩子的内在动机,让孩子自发自愿的做一件事情呢……”去年暑假,富裕县检察院、县教育局、县妇联联合开展“爱他,就给他深度陪伴”主题直播。富裕县职教中心教师、优秀家庭教育指导师姚晓明老师为家长们带来了一场高质量、实用性强的家庭教育指导课。
   一直以来,富裕县检察院以家庭教育为抓手,创新未成年人帮教措施。2019年8月,富裕县检察院与教育局“检教携手 共育未来”项目合作启动。目前,项目为100余名未成年人、80余组家庭开展心理调节、临界教育等系列活动,帮助家长正确履行家庭教育及监护责任,助力未成年人健康人格培养,成功为多个家庭改善亲子关系。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将家庭教育、亲职教育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相结合。为强化家庭监护主责,充分发挥家庭保护作用,2021年6月9日,讷河市检察院联合讷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举行“家长学校”授牌仪式,“家长学校”正式成立。讷河市检察院依托“家长学校”,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合多部门系统性、专业化地管理“家长学校”,凝聚家庭、学校、社会力量,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全市已发出多份督促监护令
   “督促监护令”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时,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2021年8月,龙沙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未成年人危险驾驶案件,检察官查阅卷宗时了解到,2020年小明(化名)就曾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时隔一年,他再次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官随即对小明的个人情况、家庭情况、成长环境等开展社会调查。检察官了解到,小明的母亲平日里忙于生计对小明疏于管教,父亲对其十分溺爱,反而忽略了对孩子的教育和情感交流。小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背后,是家长监护职责的缺失。鉴于小明的家长履行监护职责不到位,对其再次犯罪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龙沙区检察院个性化定制了《督促监护令》,要求小明的家长:加强家庭管教,禁止小明饮酒和驾驶机动车;督促小明学习相关法律规定,增强法律意识;监护人加强亲子沟通,关注孩子的情感和心理动态,正确引导孩子做对社会有意义的事情。小明的家长表示,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补足缺失的家庭教育,让小明在家庭和社会的关心关爱下健康成长。
   全市检察机关通过下发“督促监护令”,督促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推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龙江县检察院对两起涉嫌聚众斗殴犯罪的两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向涉案未成年人家长签发了“督促监护令”,责令他们对孩子进行严加管教,同时对涉案人员进行了法治教育;铁锋区检察院对7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不公开训诫、开展亲职教育活动,同时向其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富拉尔基区检察院针对构成犯罪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的,下发“临界监护督促令”,引导家长帮助涉案未成年人远离犯罪……2021年6月至今,全市检察机关已发出166份“督促监护令”。
   2021年12月,齐齐哈尔市检察院联合市妇联、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同制定我市《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家庭教育指导、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等工作的实施方案》,检察机关联合社会力量为《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贯彻实施已经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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