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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检察
未成年人检察异地协作,呵护未成年人向阳而生
时间:2022-02-08  作者:龙江县检察院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鉴于你的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已经届满,龙江县人民检察院受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委托,依法向你宣告不起诉决定。……”
   1月28日,在龙江县人民检察院宣告室内一场受异地检察院委托的宣告正在进行,这是龙江县人民检察院与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协作的一起未成年人考察、帮教案件。此案的顺利办理标志着两地检察机关跨越1400公里接力对未成年人的关爱。
 

 
   2020年8月的一天,小东(化名,16岁)与孔某、高某等人在天津市武清区某小区附近发生口角并相互殴打,过程中小东持羽毛球拍将孔某左眼打伤,经鉴定孔某左眼挫伤构成轻微伤,左眼球破裂构成轻伤二级。2021年6月15日公安机关以小东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至武清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7月20日武清区人民检察院对小东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限六个月。
   时值天津疫情严峻时刻,为了按期对小东进行不起诉宣告,2022年1月19日,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向龙江县人民检察院发出《异地协作委托函》,龙江县人民检察院接受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小东进行不起诉宣告,并对小东继续开展为期6个月的特殊预防,让原本的宣告工作不用按下暂停键,在特殊时期做到疫情防控与涉罪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两不误。
   “感谢两位检察官姐姐对我的关心,让我感到温暖,帮助我认清自己的问题,鼓励我积极融入社会,参加公益活动,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学习了一些法律知识,不会再做危害社会的事情了”小东感动的说。
   这一起案件是检察协作的一小步,但却为探索建立协作新模式积累了经验。龙江县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完善异地检察协作模式,有效衔接各方资源、凝聚各地力量,帮助像小东一样的“迷途少年”,尤其是对于需要跨区域教育、感化、挽救的困境未成年人。异地协作救助涉案未成年人是未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创新未检异地协作机制,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长效救助,真正解决他们的现实困境,帮助他们重拾继续面对生活的勇气,让爱不因距离而降温,用真心守护好孩子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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