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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检察
一张大学录取通知书,承载着浓浓检察情
时间:2021-09-03  作者:克山县检察院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我能收到录取通知书,太感谢检察院了,我因一时冲动犯下大错,多亏检察院对我作了附条件不起诉,让我可以正常上学……感谢办案的阿姨、姐姐对我耐心的帮助,让我对未来充满希望……”
 

 
   9月1日,小强(化名)和母亲专程赶到克山县检察院将这封感谢信送到检察官的手中,用最质朴的方式和语言,向检察院及办案检察官表达着由衷的谢意。
   小强的母亲对检察官说:“小强9月6日就要去上大学了,临走之前孩子说一定要拿着录取通知书,亲自把感谢信送到你的手中”。一封感谢信,浓浓检民情,纸短情长,看着孩子能够知错就改,心怀阳光去上学,检察官的心里满是慰藉。
   事情还得从2020年12月说起,小强因聚众斗殴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检察官阅卷后了解到小强系未成年人且是高三在校学生,平时在校表现良好,学习成绩稳定,家长具有监管能力,且这起聚众斗殴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经过充分走访、调查,进行综合评估后,该院依法决定对小强作附条件不起诉。为了让小强能安安心心的上大学,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对小强的考验期决定为6个月,在6个月的考验期内该院检察官定期与小强及其老师、家长沟通,制定帮教计划,小强每个月都按时向检察机关汇报自己的思想动态。
   经过半年的考察,小强表现良好。该院于2021年8月5日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小强正因为有了这来之不易的考验期,在检察官的帮教和普法下,小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很是悔恨,决定痛改前非,把一切的精力和时间都投入到了学习之中,才顺利的拿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开启了人生的又一段新旅程。
   克山县检察院办理的该起案件,既坚持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更注重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没有因为一起案件的办理让未成年人走向社会的对立面,而是让涉罪未成年人重拾信心,回归到正确的努力道路之上,用司法的严谨和检察的温情感化和挽救了失足的未成年人,使其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
   检察官希望小强入学后好好学习,做一名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好学生,做好自己的管理者,以优异的学习成绩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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