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真心希望:被告人和在座的各位,能从本案中汲取教训,遵守法律,敬畏生命,尊重他人,善待人生……”
8月25日13时30分,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一起抢劫案在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席上,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大力作为主诉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指控犯罪的同时,也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发声。
检爱相伴 传递司法温度
这起抢劫案的案情并不复杂,却造成了两死一重伤的严重后果,让一个6岁的孩子永远失去了父母双亲,也失去了一个普通孩子应有的快乐童年。
法条是冰冷的,但检察官办案是有温度的。作为“未检检察官”,办案中需要思考的不只有如何指控犯罪维护公平正义,还有如何关爱未成年人传递检察温度。在该案办理期间,黄大力作为办案检察官带领第七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干警多次探望未成年被害人。
第一次去医院探望孩子前,细心的检察官咨询了心理专家给孩子带什么样的礼物更合适,得知毛绒玩具对孩子心理创伤恢复有帮助,他们便为孩子准备了一个柔软的毛绒抱枕。
8月12日,检察官到某儿童福利院接孩子到齐齐哈尔市做司法鉴定。第二天做完司法鉴定后,检察官带着孩子去吃火锅,送给她漂亮的公主裙。经过一段时间的心理疏导和接触,孩子已经将检察官当做亲人,脸上也露出了难得的笑容……
细致严谨 提升办案质效
为了在办案过程中准确把握定性,既有力指控犯罪,又充分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检察机关立即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开庭前十几天,检察机关发现证据中缺少了一份对未成年被害人精神鉴定的证明,这份精神鉴定,虽然不影响定罪量刑,但能证明案件给孩子造成的影响,同时,可能会对后续的民事诉讼产生影响。检察官遂立即协调沟通,以最快的速度补充了证据,完善了证据链条。
为保证第一次讯问的效果,检察官驱车来到一百多公里外的看守所进行提审。后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羁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无法进行提审,为不影响办案进度,检察官又对嫌疑人进行了视频提审。
案件开庭审理前,检察官认真准备出庭预案以及庭审讯问、质证、答辩提纲等,并对“三纲一书”进行反复斟酌,几天时间数易其稿,一字一词的使用都经过了仔细推敲。
庭审中,检察官针对犯罪事实简明扼要地讯问被告人,条理清晰地举证、质证,有力地指控了犯罪,同时,针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结合在案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有力答辩。
“你在被害人家里抽了几支烟?什么牌子的烟?”“你在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中说当时孩子是坐着,现在说孩子是躺着,到底哪个是准的?”
在外行人看来,这些问题可能对案情并没有什么影响,但在检察官眼里,要办好案件,每一个细节都不能放过。
释法说理 弘扬法治精神
“检察官既是犯罪的追诉者,也是无辜的保护者,更要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和法治进步的引领者。”
在提出公诉意见后,检察官结合案情进行释法说理:“我们能理解被告人被生活所迫之无奈,但无法接受他以两死一重伤的代价取财的行为。被告人现在也许明白了‘生命诚可贵’的真正意义,但是他让6岁的孩子失去双亲变成孤儿,患上严重应激障碍,此后余生将与痛苦为伴。这是一起不该发生的案件,所以我们真心希望:被告人和在座的各位,能从本案中汲取教训,遵守法律,敬畏生命,尊重他人,善待人生……”寥寥数语,既体现了法的力度,又体现了法理情交融的温度,让法治精神更加深入人心。
窥一斑而知全豹。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和出庭支持公诉,是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将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的具体体现,这样的“示范效应”也将更好地带动干警履职尽责,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