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文(化名)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现在开庭......”10月21日,一起因购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中国鲎而引发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铁锋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铁锋区检察院检察长石伟斌以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出庭庭审履行检察职责。
2021年3月8日,孙文在家中通过微信购买两只野生中国鲎,随后将装有中国鲎的邮件取回将其制作成标本。经东北林业大学司法鉴定所鉴定:孙文买卖并制作标本物品为中国鲎,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据了解,中国鲎是一种古老的生物,出现在3亿多年前的泥盆纪,有着“生物活化石”之称。它生长周期长,约13年才能完成繁殖。独有的蓝色血液具有很高的科研及医用价值,利用其血液提取物制作的检测试剂是当前世界最灵敏高效的细菌内毒素验证手段。今年2月,中国鲎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庭审中,石伟斌围绕案件犯罪事实、证据情况、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况及诉讼请求等内容发表公诉意见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意见,同时详细释法说理,向被告人普及了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意义以及破坏生态环境的危害性。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忏悔道:“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没想到竟触犯了刑法,还破坏了生态环境,真是教训惨痛,后悔莫及。我认罪悔罪并自愿承担生态损害费用,公开赔礼道歉,今后也将积极投身到生态保护中去,以自己为反面教材提醒身边人遵纪守法,爱护生态。”
铁锋区人民法院对孙文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作出有罪判决。民事部分被告孙文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费用人民币2000元,30日内在市级媒体上公开道歉。
检察长带头办案,既是检察机关主动融入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也体现了检察机关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决心。前不久,最高检发布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典型案例,推动检察机关在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进程中迈进了一大步。检察机关希望通过这起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能对社会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动物保护意识,共同营造公益保护的良好氛围。
检察官提醒:“没有交易就没有杀戮”。环境保护无小事,每一位公民都应自觉地保护野生动物,共同维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任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破坏环境、侵犯社会公益的行为都应受到法律制裁和责任追究。社会大众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生态文明意识,形成从“不敢、不能到不想”的良好氛围。共同参与和支持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共同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市民如有发现涉及野生动物犯罪的线索,可联系本地市场监管部门或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查处,也可直接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或向公安机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