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建华区检察院牵头,联合区法院、公安、司法局三家单位召开“三集中(集中受理、集中起诉、集中开庭宣判)”办理危险驾驶案件联席会议,对危险驾驶案件适用“三集中”制度的适用范围、具体程序、文书的移送与接收及公、检、法、司各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研究。
自9月2日以来,建华区检察院对公安机关集中移送的危险驾驶案件,经依法审查适用集中快速办理机制起诉14件14人,不起诉5件5人。上述案件平均审结期限为6天,且取得了速裁适用率100%、确定刑量刑建议100%、法院采纳量刑建议100%、被告人服判率100%四个“一百”的诉讼效果。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检察官采取分类审查形式,集中告知权利义务,在值班律师见证下当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时简化文书制作,压缩审查期限,最大限度减少此类案件在检察环节花费的时间。
在庭审环节,得益于前期充分的释法说理及严格的证据审查,检察官仅需简要宣读起诉书,略去了法庭举证质证及辩论环节,法院当庭宣判,仅用半个小时完成了7起危险驾驶案件的集中审理。极大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这是建华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统筹优化司法资源,推动“为民办实事”理念的生动实践。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危险驾驶类案的快速办理,积极探索新制度、新举措,真正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价值理念贯穿检察工作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