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老两口岁数大了,身体状况很不好,4个孩子都不管我们,这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啊……”3月2日,一场诉前调解开始前,一位老人哭诉着。
李名(化名)与张燕(化名)系夫妻,二人均年过古稀。李名因患脑梗、小脑萎缩,生活不能自理,张燕也因患病无力照顾其丈夫,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经济来源,二人将养老的愿望寄托在孩子身上,但四个女儿却迟迟不肯负起赡养老人的义务,无奈之下,两位老人一纸诉状将四个女儿诉到了法院。
3月1日,依安县检察院接到案件线索后立即展开调查核实工作。经了解,老人的四个女儿都很孝顺,但在照顾父母方面,姊妹间互生嫌隙,无法形成统一意见。经调查并听取相关意见建议,检察官认定该案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条件,应依法起诉。
3月2日,该院作出支持起诉的决定并向法院制发了支持起诉书。考虑到当事人之间的特殊关系,为缓解亲人矛盾,修复受损的家庭关系,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姜晓宇与案件承办法官沟通,决定到当事人家中进行诉前调解。
3月2日下午,姜晓宇同案件承办法官刚踏进当事人的家门,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调节中,四个女儿对每月给付老人赡养费金额、老人由谁照顾的意见不统一,迟迟达不成协议,两位老人坐在炕上默默的抹着眼泪。
姜晓宇看到此种场景,与承办法官沟通后决定分组与争议较大的两位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对心结适时进行心理疏导。历经四个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签订了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经过法院的司法确认下发了民事裁定书,老人的四个女儿当即将3月份的赡养费转给了父母。
此案的成功调解是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合力协作的结果,在案件调解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与法官将释法说理、亲情修复贯穿始终,化解了积聚已久的家庭矛盾。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以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为主基调,支持弱势群体起诉端口前移,并与同级法院建立相关司法确认机制,在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力度化解纠纷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