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救尽救”传递司法温暖 我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一)
时间:2022-01-12 作者:齐齐哈尔日报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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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多年来,齐齐哈尔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秉持着“应救尽救”的原则,不断拓展司法救助线索来源渠道,积极取得全市各级党委政法委支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体现出关怀因案致贫群众的检察真情。
2021年10月25日,一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听证会在梅里斯区检察院听证室里召开,当事人王丽(化名)并没有坐在现场,而是远在800公里以外的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检察院以视频连线的方式参加。这场听证会的起因要追溯到19年前。
2002年11月的一个傍晚,与王丽同村的李东(化名)酒后因琐事,和王丽丈夫张刚(化名)产生矛盾,几番厮打后,李东持刀追赶张刚并将其杀害。李东因此被判处无期徒刑,并赔偿王丽经济损失3万余元。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打破了王丽平静的生活,留下她与当时年仅4岁的女儿相依为命。案发后,王丽只获得李东赔偿的7000元钱,用于尸检和丧葬费,此后再未获得分文赔偿。迫于生活压力,王丽于2006年2月带着年幼的女儿到沈阳投奔妹妹,靠打工维持生计。
2021年8月,梅里斯区检察院控申部门干警在查阅卷宗时了解到王丽情况后,主动联系到她,告知其如果生活贫困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在收到王丽邮寄的书面申请后,梅里斯区检察院成立了由检察长牵头的办案组,启动司法救助审查程序。考虑到王丽常年居住在沈阳,为避免其长途往返,办案人员决定打破常规,通过视频方式连线王丽,深入了解了她的具体生活情况、诉求及现实困难。审查结束后,又通过视频方式召开检察听证,梅里区检察院代检察长辛晓春主持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王丽在沈阳市浑南区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参加听证。听证会上办案人员对工作开展以来获得的证据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出示,听证员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提问,最后听证员形成一致意见,同意对王丽进行司法救助。
为实现“应救尽救”,我市检察机关主动出击,依托12309检察服务平台、刑事监督案件“回头看”等查找司法救助线索,主动发现符合司法救助的案件被害人。同时,检察机关内部不断形成各部门线索移送机制,将各业务部门检察官向控申部门移送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情况,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定期召开部门负责人会商会议,研究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加强线索移送协作。2021年以来,两级院办案部门向控申部门移送司法救助线索共36条,其中刑事检察部门移送20条,民事检察部门移送6条,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移送3条,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移送1条,案件管理部门移送6条;控申部门直接受理30条。
从“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过渡,从“坐等送案”向“上门问案”过渡,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强化主动救助意识,特别是对受到侵害但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主动关怀、主动服务,做到了“应救尽救”,及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