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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富裕县人民检察院在“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接到案件线索,调查发现在富裕县某乡镇有在防护林内圈地饲养牛羊的情况,违法占用林地面积较大,对该防护林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
该院查明某养殖户自2024年冬季到富裕县域内放牧,占用林地的行为未经审批,在防护林内圈地放牧的行为属于改变林地用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相关规定,破坏了林地生态环境,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防护林有着保持水土、防风固沙、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的重要作用,是防御自然灾害、维护基础设施、保护生产、改善环境的一个重要林种。该院及时将该违法线索移交行政机关,建议其对防护林内违法圈地放牧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恢复该防护林的生态环境功能。行政机关接到线索后,第一时间前往现场,通过对牧民释法说理,消除了牧民的抵触情绪,及时恢复了林地正常的生产条件。
5月,该院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回头看”工作,经过实地察看,受损的防护林已恢复正常的生态功能,社会公共利益已得到有效保护。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助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高水平治理,通过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对违规放牧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确保县域内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为富裕县绿色可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