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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富拉尔基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独特作用,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贴民生民意,紧盯“急难愁盼”,积极探索拓展多种形式公益保护,主动融入“红岸”生态环境治理大局,依法开展法律监督
发挥制度优势,助力河湖生态保护
富拉尔基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的制度优势加强河湖生态保护。通过与河湖长办公室密切联络,及时沟通、共享数据,结合富拉尔基区工、农业布局及城乡分布特点,列明河湖治理的调查重点和调查方式,摸清全区各类水体的分布、水流去向、排污情况等基本信息,保障了线索摸排的高效性和全面性,做到排查全覆盖,监督无死角。针对调查中发现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污染等影响河湖生态保护的线索及时跟踪办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生态保护的社会治理。
深化内外协作,提升公益保护质效
富拉尔基区人民检察院强化“一体化”办案,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开展公益诉讼提前介入工作,有效引导公安机关全面调查取证,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相关领域案件受理后,及时启动“案管+刑检+公益诉讼”的线索共享机制和一体化办案模式,突破部门信息壁垒,凝聚办案力量,通过将公益诉讼部门出具考评建议作为量化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幅度的机制,实现了办案效果的一体化评价,进一步深化业务融合。二是深挖网媒数据资源。充分发挥“检格+网格”法律监督工作模式,深入全区四十个社区网格群,针对群众反映的民生热点,进一步拓宽公益诉讼环境保护线索收集、研判、举报途径。指派专人实时关注新闻媒体报道,每日定期查询关注“大美红岸”监督平台,发现公益诉讼线索10余件。充分发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的作用,招募涵盖行政机关业务骨干、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等志愿者20余人,发挥外脑智慧,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检察技术赋能,推动嫩江流域治理
富拉尔基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破坏嫩江流域生态环境的案件中,因涉案地点周围遍布滩涂、沼泽,办案人员难以深入开展常规的现场勘查工作,随即申请上级院技术及相关部门给予技术协助,通过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影像、GPS定位等方式开展勘查,打破不利的地理、环境因素等制约,固定破坏生态环境的相关证据。检察机关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后,再次通过航拍评估行政机关整改效果,从而有效解决了生态资源保护类案件线索摸排难、调查取证难、整改评估难等公益诉讼实务问题。
富拉尔基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担负起“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描绘公益保护社会治理的“同心圆”,共筑新时代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