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天干物燥,风力较大,是火情高发期。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自9月26日起,拜泉县检察院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对县城内超市、宾馆、餐饮等行业及五个乡镇的“九小场所”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商户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本次专项行动共检查了60余家个体商户,检查过程中发现,有15家个体商户存在手提式灭火器过期、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应急照明设施和疏散指示标志不具备或未充电使用等情况,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一定的隐患。
秉持严防“小场所”发生“大火灾”的原则,拜泉县检察院干警耐心向商户负责人讲解防火重要性,同时,告知商户要按时年检灭火器,了解消防安全常识,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
“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进行消防安全指导,这次检查在很大程度上帮助我们消除了安全隐患,指出的问题我们会立即整改,在今后的经营中我们也会对消防安全加以重视,防患于未然。”商户负责人说道。
该院又来到辖区派出所,就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同派出所沟通,派出所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再次进行检查,并督促其整改。
10月20日,经派出所民警提供佐证材料反馈,存在问题的场所已全部整改完毕。
检察官提醒:消防安全,人人有责,我们要做到警钟长鸣,学习消防知识,做好防火工作,避免火灾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