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后续是否真正落实到位,生态环境是否恢复,违章建筑是否拆除……”带着这些关心关注的问题,5月12日,龙沙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郝双春及班子成员来到克山县,会同克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兴华及班子成员针对在“3•18”专案办理中发现的行业漏洞,向相关部门制发的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进行了监督回访。
“3•18”专案中的骨干成员曾超范围、无证开采砂石,严重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办案组对生态损失进行鉴定后,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获法院全部支持。案件虽然办结,针对被破坏的地貌及损失的矿产资源,经克山县检察院同意,龙沙区检察院向克山县相关行政部门制发了加强巡查监督力度、落实属地政府监管等内容的检察建议。
秉持着“持续跟进监督,监督落实到位”的司法理念,龙沙区检察院与克山县检察院再次回到案发地,与行政部门进行了座谈。在座谈中行政部门表示,自接到检察建议书后部门上下积极整改落实,开展了违法违规行为大清查,进行了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并重新制定和完善了长效监管机制,目前正在申请乌裕尔河流域克山县废弃砂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会后,郝双春、张兴华等一行人来到被破坏的生态地进行了现场检查。郝双春表示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共同护航绿色生态,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老百姓利益。“保护生态绝非一朝一夕,也绝非一己之力就能做到,我们会积极协助兄弟院完成好后续工作,共同维护好我们的家园。”张兴华这样说道。
“检察院就应该冲在‘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最前沿!”郝双春站在克山县这处400余平方米的违章建筑拆除现场感触的说道。
在办理“3.18”案件中,龙沙区检察院发现组织成员王某某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侵占群众的住宅用地建设仓库,克山县行政部门曾于2017年向其送达停建通知书、听证告知书。但截至2020年7月,违法建筑仍未拆除,也没有进行任何民事赔偿。行政支持起诉案件线索发现后,龙沙区检察院与克山县检察院组成专班,将案件线索以及侦查过程中收集的证据材料移送克山县院,充分发挥“整体一体”的监督优势,经过依法召开听证会,拆除违法建筑,当事人撤案,该案做实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违章建筑虽然拆了,但是百姓心里是怎么想的,龙沙区检察院为此还进行了案件回访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活动。“拆了,我们门前亮了,心里也亮堂了!”被回访人开心的说道。
“‘我为群众办实事’就应该落在实处,保民生,护发展,提高群众安全感,只有群众满意了,才能证明教育整顿的成效。”张兴华深有感触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