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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齐齐哈尔市首例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在讷河市举行
时间:2020-05-28  作者:讷河市检察院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这次磋商会的意义重大,这是检察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及各乡镇共同治理排污问题迈出的坚实一步……”5月27日,讷河市检察院召开讷河市乡镇单散楼房、住宅小区治理排污问题磋商会,这是全市检察机关召开的首例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
 

  2019年底,市检察院“校园食品安全”、“农村面源污染”两个专项工作组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过程中发现,讷河市某镇一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存在排放生活污水这一情况。今年初,市检察院将该线索移交讷河市院办理。
  经调查发现,承包管理小区物业的公司未按环境审批意见规定处理生活污水,存在影响水质安全、污染周边耕地的可能。
  鉴于乡镇单散楼房、住宅小区排污问题治理需多方协同解决的特点,为有效凝聚各方共识,形成公益保护合力,讷河市检察院决定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磋商机制。
  磋商中,讷河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范义雷介绍了讷河市各乡镇楼房、小区生活污水处理调查情况。同时,就检察公益诉讼的主要职能进行了解读。
  “检察机关与政府部门虽分工不同,但工作目标、追求效果完全一致。”讷河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运福在磋商会上表示,将积极助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
  “在建设‘美丽乡村’的进程中,乡镇单散楼房、住宅小区的生活污水处理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检察机关在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过程中,将充分尊重行政机关在保护公共利益中的主体地位,不断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共同做好公益利益的守护者。”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大力表示,讷河市院将监督关口前移,既找准了公益诉讼检察符合大局发展实际的可行路径,更是对“监管违法追责、犯罪行为打击、公益损害恢复”三位一体的“龙江公益检察模式”的创新探索和有效尝试。
  经过磋商,讷河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多个乡镇政府代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就污水处理厂建设、社会资本引进、资源重复利用等问题充分讨论并发表了意见,最终达成共识。
  “今天的磋商会将对解决我市乡镇单散楼房、住宅小区长期存在的生活污水治理问题,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各部门要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迅速行动起来,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工作。”讷河市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常宝刚表示,会后将由住建局牵头,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配合,共同研究解决生活污水科学处理问题,同时解决好过渡阶段的生活污水排放问题。
  此次磋商会对于增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沟通,增进共识具有重要作用。在下一步工作中,讷河市检察院将继续坚持“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工作理念,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同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履职合力,实现“小切口、大做为”的监督效果。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大力,第六检察部主任娄立新;讷河市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常宝刚,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多个乡镇政府代表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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