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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协助院党组依法管理本院和基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主管部门管理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协同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负责本院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院机关目标考评和表彰奖励工作。负责管理司法警察工作。负责制定和落实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开展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工作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和表彰奖励工作。
负责人:常世琦
联系电话:0452-2458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