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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时代风尚,进一步激发全市人民干事创业热情,汇聚起推劲鹤城振兴发展的磅礴伟力,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39个单位“先进单位”称号;授予60个集体“先进集体”称号;授予200名同志“劳动模范”称号。其中,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吴鹏辉荣获“劳动模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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