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为深化法律职业共同体理念,规范执法办案方式与法律适用标准,9月1日,拜泉县人民检察院牵头邀请拜泉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司法局及律师共同开展刑事检察业务同堂培训。

培训活动围绕《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即《昆明会议纪要》,结合《大连会议纪要》《武汉会议纪要》等内容,对新增、修改、删减部分进行对比解读。
培训会上,检察官以近十年毒品类案件办理情况入手,分析毒品犯罪数量趋势、毒品犯罪案件罪名变化及犯罪手段呈现的新态势,讲解了《昆明会议纪要》对办理毒品类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必要性,对纪要中规定的罪名认定问题、死刑适用问题、涉毒资产追缴力度等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交流,进一步提升了重大刑事案件办理中的规范性、实用性、时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