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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营造安心的食品安全环境,11月28日至12月1日,泰来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以“尚俭崇信尽责 同心共护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进商超
商超具有客流量大、商品种类繁多等特点,是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风险的场所。检察干警在对经营者开展普法宣传的同时,提示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中关于食品生产经营的规定,严格履行食品进货、销售记录制度,把握好肉类、现场加工食品的生产时间、保质期、及过期后的食品处理问题,保障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在经营的同时担负起自身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入商户
小型食品商户遍及全县各小区、街道,具有分布范围广泛,销售力强等特点,食品安全风险性较大,特别是交通不便利的小型食品商户,食品流动速度慢,所以极易存在销售过期食品的问题。在宣传中,检察干警走访了此类商户,向经营者普及销售及食用过期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所带来的危害后果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提示经营者要规范经营,不可存在侥幸心理。

走市场
年关将至,大量的冷冻散装食品流入市场,成为广大群众争先购买的对象。宣传过程中,检察干警对经营者进行了释法说理,提示经营者一定要通过正规合法的渠道进购商品,严格执行关于冷冻食品的相关运输、存储条件规定,避免销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二次污染”问题,规范、安全销售冷冻散装食品,使广大消费者过个“放心年”。

访校周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不容小视,因其消费群体均为未成年人,食品安全尤为重要。检察干警在宣传中提示经营者加强食品安全意识,严禁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同时还对购买食品的学生进行了普法宣传,引导学生科学饮食、营养膳食,教学生如何正确识别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出现问题时及时就医并积极向有关部门提供线索等。
检察官提示
食品安全关乎群众身体健康及生命财产安全,合理的选择可以减少食品安全风险,泰来县人民检察院在此提示广大消费者:
廉价食品藏隐患,正规渠道才安全;
包装破损细菌生,材质可疑莫选购;
存储条件很重要,变质食品细甄别;
掌握选购小知识,食品安全健康伴。
泰来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为维护放心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