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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款名为“萝卜刀”的新型玩具在中小学生群体中走红,该玩具是一种外形酷似胡萝卜的彩色塑料玩具刀,儿童可以迅速将刀甩进甩出,并进行捅刺或割喉动作,不仅玩具本身具有一定的攻击性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同时还会对儿童形成心理暗示,激发孩子的暴力倾向,对未成年人安全健康和身心健康都会产生不良的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甘南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对辖区内中小学周边开展了专项监督工作,发现多家文具店、商店售卖“三无”的萝卜刀,“三无”萝卜刀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没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地址,也没有“使用不当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警示说明,严重的不符合产品质量相关要求。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与相关行政部门召开座谈会通报发现的相关问题,向行政机关说明了此类玩具对未成年人的危害并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行政机关接到检察建议后在辖区内开展了校园周边专项治理,以“萝卜刀”等存在物理危害、化学危害、可燃性危害的玩具产品为重点,加大对校园周边商铺和流动摊贩管理力度,对发现相关“三无产品”及时督促商家下架。专项治理取得了良好效果。

检察官提醒
“刀”无论是哪种材质,只要称其为“刀”,便都是利器,不可随意玩;建议小朋友不要在学校玩“萝卜刀”,家长也应该告诫孩子“萝卜刀”可能存在的风险,不要拿着萝卜刀去做刺、捅、砍等危险动作,以免伤及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