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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雪消融春意暖,万物复苏备耕忙。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切实助力辖区农耕生产。龙沙区检察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交警大队在辖区内联合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检察助农”普法宣传、春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

弹好“防范键”宣防举措做实做细
联合走访组深入农户家、田间地头,面对面、零距离了解群众需求,提供法律服务;就目前面临的备耕生产物资购买、农资交易、土地承包、法律纠纷等问题,从专业法律角度提供了详细解答和建议。向驾驶员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重点强调了农业机械使用操作“十不准”,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安全行车的重要性。同时,提醒农机车定期维护检验车辆性能,杜绝农机车辆“带病”作业,紧绷交通安全弦,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安全出行。

弹好“调解键”矛盾纠纷调快调好
检察干警在入户宣传过程中,了解到有两户农民因耕地权属产生矛盾纠纷,便立即与村委会、辖区民警一起来到农民家中进行劝解,从邻里关系角度出发,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进行矛盾化解,最后两家握手言和,恢复融洽的邻里关系。

龙沙区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整合、调动、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网格员作用,综合运用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促进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无缝对接,实现行业领域纠纷内部流转、高效对接、资源共享,形成纠纷化解合力,妥善处理涉农纠纷,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力争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目标,紧密围绕春耕期间多发的农村土地权属纠纷、用水用地相邻纠纷、种子农药购销等矛盾纠纷,推动村级组织进行矛盾纠纷大排查,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矛盾纠纷,提前介入,快速化解,避免小矛盾酿成“大事件”,小纠纷转化成“大灾难”,积极为辖区农业发展、乡村建设添动力。
下一步,该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持续加大依法惩治涉农机、农资产品违法犯罪力度,筑牢农业安全生产防线,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