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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平安】富区:行刑反向衔接新探索
时间:2024-03-22  作者:富拉尔基区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3月21日,富拉尔基区人民检察院牵头与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局等多家单位共同召开行刑反向衔接联席会,区委政法委副书记于佳伟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各单位共商行政罚款保证金提存制度实行的必要性和可操作性,并对《行刑反向衔接行政罚款保证金提存制度》初稿进行了审议。为解决被不起诉人逃避缴纳行政罚款的问题提供了新思路。

富拉尔基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维维主持了本次会议。会上,张维维同志向与会单位介绍了构建“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行政罚款保证金提存制度”的工作背景,宣读了《行刑反向衔接行政罚款保证金提存制度》,包括适用条件、保证金缴纳流程等内容。她强调,该制度出台具有重要的法治实践意义,是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共同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重要举措。她强调统筹行刑反向衔接重点不是“监督纠正”,关键在于加强“协作配合”,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检察机关在作出不起诉决定之前,要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释法说理工作,确保后续行政处罚顺利执行。

区政法委副书记于佳伟同志高度肯定了开展行政罚款保证金提存的工作做法,她表示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形成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之间的闭环管理,避免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出现‘不刑也不罚’现象,有利于解决反向衔接案件行政处罚难执行的问题。不让处罚流于纸面,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保障法律公平正义方面有积极意义。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曲加平同志表示,行政罚款保证金提存制度,提升行政罚款执行率,降低了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非诉执行的可能性,有效的节约行政执法资源。

区司法局副局长滕爱群同志表示,行政罚款保证金提存制度作为一项创新制度,不仅促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顺利开展,可以优化行政执法环节,还对防范社会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

“不刑”不等于“不行”,检察机关通过制度创新,加强与行政机关、行政司法机关协作,形成合力,借助行政罚款保证金提存制度优势,形成法律闭环,真正实现“罚当其错、罪罚相当”。下一步,富拉尔基区人民检察院将深入做实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继续大胆开拓创新,不断优化完善相关配套机制,与行政机关紧密协作,以小切口释放真善意、推动形成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1+1>2”的聚合效果,为建设法治政府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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