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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富裕县检察院应县司法局邀请,共同参加一起申请人认为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过轻的行政复议案件的调解工作。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促成了当事人和解,申请人当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案件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之初,不断深化“府检联动”,探索在行政复议阶段参与矛盾化解,将争议化解端口前移,合力化解“潜在之诉”。

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来,富裕县检察院与政府部门强化沟通联络,共建检护民生一盘棋,坚持聚焦弱势群体和突出民生问题,围绕劳动者、消费者、妇女等重点群体,高效、高质量地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民生问题。此次检察机关参与行政复议阶段调解是“府检联动”的有益尝试,矛盾化解中检察机关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对申请人的诉求进行评估,加强法治引导,促使申请人更加冷静客观地审视自身状况,也有利于双方当事人接受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使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阶段得到有效化解。将争议化解端口前移有利于行政争议的尽早解决,同时也减轻行政复议机关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压力,又可监督行政相对人在履行义务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根源并进行治理,形成良性循环,有利于形成解决争议的良好长效机制。
下一步,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将探索搭建行政案件信息共享机制,构建多元争议化解新格局,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增强府检联动,促进检察法律监督与政府层级监督互融互合、共促依法行政。在“检护民生·察为民利”党建品牌引领下,富裕县检察院不仅着眼于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情况,更要结合自身办案优势,积极借鉴和践行“枫桥经验”“群众办法”,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办案效果,倾力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富裕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