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龙江县人民检察院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向社会公众普及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及金融相关知识,增强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

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守住钱袋子过好幸福年——龙江县人民检察院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提示”》的宣传,通过社区网格,将宣传链接发送到各个网格群内,并动员身边亲友积极转发到朋友圈,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通过手机网络获得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知识。

在“敬老小站”内张贴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对来到现场群众尤其是老年人进行政策宣讲,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引导群众主动远离非法集资。

利用年终岁尾时机,在龙江县域内的火车站、客车站、大型商场、室外广场等人流密集的地方对往来群众发放非法集资宣传单、张贴宣传海报,有针对性的介绍非法集资典型套路及预防方法,警惕“高利诱惑”。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共计发放宣传手册100余册,张贴宣传海报20余张,现场答疑10余次,宣传链接被阅读千余次。
同时,为进一步扩大宣传知晓度,龙江县人民检察院与龙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作,在龙江县各个乡镇的信用社大厅通过电子大屏幕的形式,对非法集资进行宣传,揭露非法集资新手段、新动向,对利用元宇宙、NFT、虚拟货币、数字藏品、“网上跨境证券交易”等新概念的新型非法集资加强风险提示。
下一步,龙江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认真总结和推广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进一步丰富宣传形式,加大对非法集资犯罪的打击力度,引导公众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切实守护好群众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