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为我们解决了生活困境,让我们真正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刘某的母亲激动地说道。
2013年4月,刘某大学毕业后从外地回到家乡工作,却不幸遭遇车祸,导致肢体瘫痪。目前刘某下肢不能行动,本人没有收入无法从事劳动且长期需要家人照顾,生活陷入困境,现为本辖区低保家庭。在最好的年纪遭受心理和生理的双重打击,刘某一度很消沉。
建华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司法救助宣传时,来到刘某所在社区。街道社区负责民政工作的人员在听到检察干警介绍的司法救助政策后,上前询问刘某的情况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检察干警当场了解情况,并立即跟随社区人员来到刘某家中,与刘某及其母亲进行交谈,详细了解刘某判决、执行实际情况后,初步认为刘某符合申请司法救助条件,在向刘某解读了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后,刘某正式提出了司法救助申请。
“我们有责任让受害人感到党和国家的关怀,也想帮他们扬起生活的信心和热情”,干警们立即深入社区走访调查,向相关部门调取涉案材料,依法启动司法救助快速办理程序,并在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和建华区委政法委的支持下积极争取救助资金。
因刘某身体残疾,行动不便,2022年8月29日,建华区人民检察院在刘某家中召开了一场听证会。人民监督员、区残联及刘某所在街道相关负责同志、社区工作人员参加了听证会。看到刘某的实际情况,听取了刘某母亲和所在社区工作人员的介绍后,听证员一致同意向刘某发放司法救助金。建华区检察院当场为刘某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
“以前都不知道有国家司法救助政策,没想到检察机关不仅上门宣传,还帮助我们申请救助资金并上门送给我们,我出事以后消沉过很长时间,我以后一定好好生活,尽自己能力回报社会……”收到救助金后,刘某说道。
建华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主动服务意识,深入村屯、社区等主动开展司法救助法律政策宣传,并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民政局等建立起救助线索协调移送机制,使最需要的群众能及时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鼓起突破生活眼前困境的勇气,使“实事”办到群众所需所想的“心窝窝”里。
2020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8人,发放救助资金33.6万元,并建立起专项救助和对救助资金的监管制度,将救助资金送到最需要的群众身边,架起群众疾苦和司法关怀的“连心桥”,当好群众的“贴心人”和公平正义的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