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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救助退伍老兵,后续来了……
时间:2022-03-11  作者:泰来县检察院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3月11日上午,泰来县检察院检察官收到了当事人家属送来的15000元现金。这是一笔什么钱?检察官为什么毫不犹豫的收下?
 

 
   事情还要从2021年8月说起(点击蓝字查看原文),退役老兵李伟(化名)因迟迟没有拿到交通事故的赔偿款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到泰来县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经了解,李伟因交通事故造成腰椎骨折,不能干重活,万般无奈之下忍痛把维持生活的早餐店转让了出去,这就导致李伟的家庭失去了生活来源。同时,李伟妻子又患重病急需手术,两个人的治疗费用让家里债台高筑。被执行人王力(化名)是低保户,事故发生后东拼西凑了3万元给李伟,便无力继续赔偿。该院控申接待人员了解到李伟的困难后告知其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随后,该院检察长决定为李伟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一案开辟绿色通道快速办理。经过带案下访、召开公开听证、请示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等程序,在短短几天内李伟就拿到了余下赔偿款的全额司法救助金。此外,该院还联合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对李伟进行了社会救助,给李伟的生活带来了温暖和希望。
   与此同时,办案检察官也通过电话、走访的方式经常与王力沟通,劝导其在有能力时要担负起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司法救助不能免除被执行人的赔偿义务。
   3月11日,在外打工的王力委托其女儿代其将打工赚的15000元交到检察官手中,这才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根据《黑龙江省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救助申请人获得救助且执结后,后续执行到的款项应当回流到救助金账户滚动使用。该院当日便将这15000元通过规定程序回流到县委政法委的救助金账户作为今后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资金保障。
   随着法治的进步,国家保障体系越发完善,人民的幸福感不断提升,知法守法也成为了老百姓做事的行为准则。检察机关也要为被执行人王力有履行能力而主动履行的行为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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