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农民工兄弟们即将结束一年的辛苦工作回家过年。但是,眼看年关将至,农民工老吴和工友们的“烦薪事”还没有得到解决。
案情回顾
2020年9月,侯某在讷河市某镇承包垃圾分拣站工程,雇佣老吴等人从事劳务。后经双方结算,尚欠一万多元劳务费未能给付。老吴和工友多次讨要该笔劳务费,侯某都说近期就给,却一直未能兑现承诺。虽经过有关部门多次协调,侯某依然未能给付。
协调联动
“能否早日拿到足额的工资,是每一名农民工的大事,要让农民工少跑路,争取以最快的速度办理案件。”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翰舒亲自参与办案,干警第一时间面对面地倾听农民工的诉求,详细记录与案件有关的每一个细节。
依托讷河市检察院与讷河市司法局等七个部门签署的《关于建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检察机关多次与劳动监察、司法等部门进行沟通联系。通过调查,该院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支持老吴等七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向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书。
为了让农民工在小年之前就能拿到工资,起诉当天,该院充分发挥协作配合机制的作用,与法院、司法局本着实质性化解纠纷的原则,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为其阐明了解决纠纷的合法途径及解决对策,耐心平复当事人的激动、对抗情绪,引导双方当事人以解决问题的实质,实实在在维护各方权益。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工人的工资得到支付。
温馨提示
劳动报酬权益是广大劳动者的核心权益,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与法院、司法局、劳动监察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权,是职责所在。
检察机关在此提醒农民工朋友,当遇到这类案件想要起诉但又不懂或不能够独立行使诉讼权力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可以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助,检察机关将帮助您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