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名司法救助被救助人来到克东县检察院,将写有“公正执法解民忧、清正廉洁堪一流”“司法救助、温暖人心”的锦旗送到该院检察长王金辉手中。
克东县检察院在开展司法救助线索摸排中发现,丁某受到侵害后一直没有获得有效赔偿。
2019年,81周岁的丁某被单某酒后驾驶摩托车撞倒,被诊断为左侧胫骨骨折,并进行了“左侧胫骨骨折钢板内固定术”手术,经鉴定,所受损伤为轻伤一级。法院判决后,单某一直未作出赔偿,丁某虽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单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而执行未果。
丁某是所在村的低保户,因未得到相应赔偿且没有经济收入,体内的钢板一直没有摘除。丁某儿子患肺癌去世,两个女儿无固定工作,现住在老年公寓。
检察官通过调阅卷宗、到村委会及社区核实案件线索,认为丁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标准,随后,多次主动联系丁某及其家属,告知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同时,详细讲解了司法救助政策及申请司法救助流程。
丁某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后,克东县检察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审批程序,通过与县委政法委等多方的协调、沟通,为丁某申请并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
克东县检察院将“人民至上”理念融入司法救助工作,主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2021年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92万元,其中救助残疾人2件2人,农村地区五类贫困当事人3件3人。
该院将持续发挥检察职能,以救助制度规范化、救助形式多元化、救助效果最大化为目标,助力乡村振兴,办好检察为民实事,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