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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实“三项机制”建设,让司法救助案件的办理更暖心
时间:2021-09-26  作者:讷河市检察院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讷河市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在司法救助案件的办理中,积极救助刑事被害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尊严,彰显着司法的温情和关怀。
   建立司法救助协作配合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对因案致贫返贫等贫困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该院主动与民政局、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残联、关工委等部门沟通交流,征求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及联络员制度,通过采取不定期召开会议方式,研究对特殊贫困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帮扶措施。
 

 
   该院协同民政等相关部门联合会签《关于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协作配合办法》,明确了司法救助范围,初步实现了司法救助对象全覆盖。该《办法》规定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现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贫困当事人,第一时间将线索移交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办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工作结果反馈给各部门;各部门要依据其职能,在法律及政策允许情况下给予相应的社会救助。
   该《办法》的出台,让“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双驱模式有据可依,进一步化解了社会矛盾,减少了社会戾气,维护了社会稳定。
   建立司法救助金公开发放机制
   为进一步增强发放司法救助金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司法公正和检察温度,该院建立起司法救助金公开发放机制,邀请社会各界代表予以监督,让检察机关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在阳光下运行。
   年初以来,该院主动出击,从去年办理的200多起刑事案件中筛查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对发现的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对象,及时报送讷河市委政法委,争取支持。
   5月13日,该院举行了国家司法救助金公开发放仪式,邀请了民政局、残联、妇联等七个部门负责同志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新闻媒体等各界代表,共同参与司法救助金公开发放并给予监督。
   本次共向11名被救助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4万元,被救助对象主要是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抢劫、交通肇事等案件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
   建立司法救助回访机制
   为进一步强化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效果,确保司法救助金用到实处,切实帮助被救助对象解决实际困难,维护被救助对象合法权益,同被救助对象形成良性互动,该院建立了司法救助回访机制。
   该院在今年5月的11笔司法救助金公开发放后,邀请民政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对被救助对象进行回访,开展上门回访6次,电话回访5次,详细了解了被救助对象的生活现状以及司法救助金使用等情况,鼓励被救助对象增强对美好生活的信心,让被救助对象及其家属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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