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我是既打行政官司,又打民事官司,今天终于解决了,感谢检察官。”王丽(化名)说道。
案情初探,民事纠纷未了引起行政争议
案情还要从1996年说起,王丽与张文(化名)双方于1996年离婚,双方协议将二人共有的某村房屋归王丽所有,但一直登记在张文名下。张武(化名,张文的弟弟)于1998年取得该房屋的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王丽认为张文将房屋卖给张武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其所居住的所在镇的土地所将房屋变更给张武的行政行为侵害了王丽的财产所有权,遂于2019年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所在县(市)自然资源局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将该房屋恢复原状。
审判机关一审、二审、再审均认为,王丽诉请撤销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的行政行为已自该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已超过法定最长起诉期限,均驳回起诉。王丽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机关受理后,发现王丽于2018年先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张文赔偿房屋损失3万元。
“牵牛要牵牛鼻子”,检察官抽丝剥茧,精准查找争议根源
因王丽提起行政诉讼已超过最长诉讼时效20年,其权利在法院、检察院均得不到保护,但如果单纯的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不利于这起行政争议的化解。
本案行政、民事争议交叉,检察官准确地抓住这起行政案件背后的核心矛盾是民事纠纷,为了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检察官尝试探索通过民事和解,促成这起行政案件实质性化解。
检察官及时调取民事案件相关卷宗,对两个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和梳理,对基本事实进行分析研判,并多次走访该案所在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调取了当年卷宗材料,咨询建设用地使用证变更等专业性问题,同时多次与王丽和张文电话沟通进行细致询问,了解案件相关情况,从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和释法说理。
2020年12月3日,经过四个小时车程,检察官们来到了王丽家,发现王丽独自一人生活,室内温度不到10度,生活较为艰苦。王丽见到检察官,便打开了话匣子,把多年想不开的心结,解不开的疙瘩向检察官讲述,4年的诉讼带来的委屈和生活困苦说出来,积怨的情绪得到了倾诉和宣泄,检察官从法律的角度释明不能支持的理由,从亲情的角度劝说邵某放下恩怨,弥补子女缺失的父爱和关怀,王丽同意了和张文重新对话。
检察官来到张文家的时候已经接近傍晚。张文已经再婚,生活条件尚可。张文认为当时将房屋卖给张武时经过王丽同意,且卖房款给了王丽,对王丽多年诉讼十分不解,对子女多年的怨恨无法释怀。其再婚妻子则认为是张文原来婚姻关系中存在的争议,如赔偿王丽会损害自身利益。王丽表示没有收到卖房款。
检察官耐心劝说,虽然已经离异,夫妻感情不再,但是双方有共同的子女,亲情割舍不断,对于子女的怨恨也有推卸不了的责任,应尽力弥补,提到儿女张文也是老泪纵横,最终在检察官的劝说下,张文和其再婚妻子同意尝试和解。
践行“枫桥经验”,促成双方和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
在检察官的组织下,双方平心静气的进行了协商。张文也认可给王丽造成的损失,并同意将自己名下的另一套房屋过户至王丽名下,由于两处房屋存在差价,王丽同意补偿张文1.5万元。双方现场签订了和解协议,王丽撤回监督申请。本案作终结审查处理。
一起行政、民事交织争议案件的化解,让当事双方都长舒了一口气,相信当事双方,少了一份问题困扰,就会增添一份快乐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