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院第四检察部:落实全省“十四检”会议精神 积极谋划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时间:2021-08-16 作者:第四检察部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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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紧围绕核心业务和工作重点,深入研究监督方式,延伸监督触角,硬化监督措施,全面增强核心业务监督实效,扎实推进以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筑牢安全意识,做好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在疫情防控下,筑牢安全意识,积极配合协助看守所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在配合协助中监督,在监督中配合协助。要监督看守所严格执行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督促看守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灵活多样地开展监督。
扎实有效,稳步推进社区矫正检察工作。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作用,注意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配合、沟通,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利用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同时,要积极探索创新,持续推进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建设,对交付执行、监督管理、变更执行和终止执行开展全面监督,将检察监督落地落实。
突出重点,强化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工作。进一步深化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同步监督工作,强化对提请、审理、裁决、执行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通知书,防止脱管、漏管,确保工作的扎实开展。
找准着力点,积极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总结财产刑专班工作经验,加大财产刑核查力度,持续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发现的问题。加大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财产刑执行活动检察力度,加强与法院、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推动解决财产刑执行难问题,维护法律权威。
探索推进,全面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积极开展驻看守所检察人员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通过询问犯罪嫌疑人,核查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情形,并同步录音录像,切实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
创新思维,扎实推动专项活动开展。强化交付执行检察,对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交付、执行等情况全程监督。继续开展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和专项清理活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外,加强对日常交付的跟踪监督,用好监督手段,使监禁刑与非监禁刑交付执行工作依法规范进行。不断加强监管执法活动同步监督,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严防发生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伤残、群体性病疫、脱逃等事故。
树立大局观,稳步推进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拓展线索获取渠道,探索侦查工作模式,精心制定侦查方案,保证打击精准和运行高效。将严格规范贯穿于侦查管辖范围、侦查办案程序、监检衔接机制上,确保“立得准、诉得出、判得上”,确保办案安全和“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把查办职务犯罪同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巡回检察、财产刑监督等结合起来,实现融合发展。
提升素能,扎实推动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建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创新学习教育方式,引导刑事执行干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化顽瘴痼疾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抓好各项检察监督工作,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刑事执行检察队伍。
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干警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振奋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高昂的工作劲头,切实抓好后续的业务工作,为确保我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在全省的领先地位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