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院职务犯罪侦查办公室:学习会议精神 不忘奋斗初心
时间:2021-08-19 作者:市院职务犯罪侦查办公室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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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顺利实现年初制定的总体工作思路,全面落实第十四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和市院党组(扩大)会议上曲立新检察长讲话精神,职务犯罪侦查办公室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省院工作部署和曲检讲话精神,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更新理念、提高认识,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积极依法履职,体现检察担当,切实做好侦查办案工作的思想准备。
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在侦查办案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基层检察院发现线索、参与侦查的积极性,高度重视发挥刑事执行派出院作用。查办案件以交办、领办为主,遇有特殊情况可以组成专班。市院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利用一体化办案机制,集中力量突破案件。将根据办案需要,采取派骨干、现场督办、实地阅卷等方式,为县(市)区院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对于查处阻力大的“保护伞”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在当地办理有困难、有干扰的案件,市院将直接立案侦查,或交由异地办理,或组成侦查骨干专班办理。
坚持和加强党对检察机关侦查办案工作的领导,对拟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起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职务犯罪要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党内请示、报告。
进一步完善规范化建设,健全考评管理机制,打牢侦查工作基础
进一步完善现有的表、卡、簿、册、台账、卷宗、档案,进一步收集梳理现有的与侦查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司法解释、判例,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与侦查工作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机制,抓紧研究制定有利于发现案件线索、参与线索侦办的激励奖惩评价机制,进一步落实目标考评管理机制,以鼓励各部门、基层院积极收集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参与办案。
配齐侦查办公设备,加快完善办案工作区建设。探索推进信息共享平台、侦查指挥机制建设,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在办案中的运用。完善办案经费保障制度,探索建立与监察委的监检工作联系机制和协作办案机制,确保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精准无缝衔接,合力打击职务犯罪。
进一步完善线索管理机制,拓展线索来源渠道,科学规范管理案件线索
在线索管理上坚持“规范管理、及时审查、依法处置”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两级院线索管理机制。
市院指定专门检察人员管理案件线索,建立线索台账,对于受理的线索,及时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行加密管理、流程控制、信息化办理。严格执行职务犯罪要案线索报备制度,县处级以上要案线索统一报省院备案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各县(市)区院要进一步完善表、卡、簿、册、台账、卷宗、档案,指定一名员额检察官做为专职案件线索管理员,在承担线索接收、登记、报送等工作的同时负责侦查相关工作。每一起案件线索从受理到初查、立案、侦结、判决,件件都要有结果,案案都要有反馈。发现线索必须5日内上报市院,各县(市)区院要严格遵照执行。
加大侦查工作宣传力度,推动形成良好舆论氛围,为侦查办案工作提供助力
为进一步加大对检察机关侦查办案职能作用的宣传力度,探索建立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情况的公布制度。对于本地立案侦查的乡镇科级以下的职务犯罪案件,在侦查终结移送起诉时,将犯罪嫌疑人姓名、涉嫌罪名,会同检察新闻宣传部门适时向社会公布。对于本地立案侦查的县处级以上的职务犯罪案件,在侦查终结移送起诉前将犯罪嫌疑人姓名、涉嫌罪名等基本情况向省院五部报送,提请省院五部会同省院新闻宣传部门在侦查终结移送起诉时,向社会公布案件信息。目前立案侦查的5起案件已向社会公布4起,另一起案件及今后立案侦查的案件也将在适当时机向社会公布,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全面加强侦查队伍建设,全力打造素质过硬队伍,切实保障侦查办案需求
全面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培养侦查人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队伍,把政治建设成果体现到全面提升干警政治觉悟和业务本领之中,建设一支综合素质过硬的侦查队伍,保障侦查办案需求。
以业务能力提升为着力点,加强学习实训,全面强化素质能力。坚持理论引领、传承引领、实战引领,加强侦查业务培训,积极发挥现有侦查骨干“传帮带”作用,激励他们当好师傅、带好徒弟,引导侦查人员在侦查实战中学习侦查业务技能、开阔侦查视野、拓展侦查思维,全面培养和锻炼实战型侦查业务人才。
严明纪律规矩,打造过硬侦查队伍。坚定不移讲政治,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办案中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要求履行职务,严格遵守各项廉洁纪律,坚守底线、远离红线、筑牢防线。